2、基本类型。论文题名一般表现为以下3种基本类型:一是揭示研究范围的题名。如《论审计质量的概念》,它只反映论文研究的范围,而不表达出论文的观点。二是揭示课题主旨或论点的题名。如《审计质量之“用户”满意论》,这种标题直接反映作者的主张,即论文的论点。三是兼有主题、副题的题名,既反映论文的研究范围又反映论点。如《审计质量概念研究——审计质量之“用户”满意论》。副题名必须是进一步补充说明主题,防止出现两张皮的问题。在具体写作实践中,常用题名形式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:《论(谈、浅谈、浅议、刍议、浅析)XX(问题)》;《 XX 存在 的问题与对策(之我见、管见)》;《 XX(问题)探讨(初探、之我见、管见)》;《关于(对)XX(问题)的问题探讨(几点认识、思考)》。需要注意的是,在这种题名中,介词“关于”和“对”不可连用,只能用其一。